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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上海社保办理地点
释义
    

法律主观:
    


    社保是我国最基本的社会保障制度,公民可以个人办理也可以由用人单位办理,但是如果是个人参保的,那么就只能够办理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一、上海社保个人办理条件有哪些未参加过以下,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被征地居民社会保障中任何一种社会保险制度的。二、单位的参保流程(一)参保对象: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0周岁(从事管理和技术岗位工作的未满55周岁),已办理招(录)用手续,且从未建立本市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人员。(二)参保条件:单位从业人员新建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三)参保材料:1、公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2、根据单位的不同性质,还需分别携带下列材料:(1)企业单位携带《上海市单位招用从业人员名册》或《外来从业人员用工备案登记表》或《外来人员就业备案信息》,已办招(录)用备案手续的无需携带;(2)机关单位携带《公务员登记表》、《公务员录用表》或由公务员管理局(军转办)出具的相关批文;(3)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携带《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录用表》或由公务员管理局(军转办)出具的相关批文;(4)事业单位携带《上海市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名册》第二联原件;3、招(录)用、聘用博士后人员,还需携带国家人事部批准设立博士后流动站、工作站的文件复印件。注: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四)参保流程:1、符合办理规定,办理机构打印《核定表》一式二份,办事人员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2、材料不全且表示可补全材料,办理机构打印《受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办理机构将全部材料退还。3、不符合办理规定,办理机构打印《办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办理机构将全部材料复印后退还。三、个人参保的注意事项个人参加社保能够得到社会最基本的保障,是非常有必要的,那么个人参加社保有哪些注意事项呢?以下就该部分问题进行详细介绍。1、只能参加养老、失业、医疗保险三险,不能参加工伤、生育险。2、被保险人初次缴费6个月后发生的大病医疗费用,方可享受大病医疗保险待遇。参加大病医疗保险的被保险人须连续缴费,不应间断。逾期三个月未缴费的,视为间断。间断前连续缴费满5年并没有报销过大病医疗费的,其再次缴费的时间前后相加连续计算;缴费不满5年或虽满5年但享受了大病医疗保险待遇的,其再次缴费时,6个月以后发生的大病医疗费用,按本办法的规定享受大病医疗保险待遇。并且,只报销一次性住院的医疗费用超过1300元的,门急诊费用不予报销。3、申领银行“医保借记卡”时如用的不是18位身份证,请及时到银行变更并到职介或人才进行登记,否则社保中心无法正常划款。4、保证银行“医保借记卡”中存款足够划帐且在划帐后留有至少10元的余额。5、办理完参保手续后请于2个月后领取《市医疗保险手册》,超过6个月未领取医疗手册的,需重新申请领取(需要1-2周时间)。6、每年4月开始保险基数变更,收费会有变化,建议在每年4月前使银行“医保借记卡”中余额不少于400元,可在4月底去银行打印对帐单以了解新一年度缴费标准。7、个人存档人员在连续三个应缴费月中第一和第二月内出现欠费,根据政策,第二和第三个月的基本医疗待遇暂中断。如在连续第三个应缴费月的最后一个月的10日前,足额缴清所有费用后,被暂中断的医保待遇重新恢复。8、因个人原因,在连续三个应缴费月的10日前未能在银行“医保借记卡”中存入足够现金,连续欠费三个月,医疗保险待遇自动中断,所签订的《个人委托存档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大额医疗互助资金协议书》自行失效。9、连续欠费三个月,医疗保险被中断后,存档个人如要求继续参保时,需持《医疗保险手册》和银行所出具的借记卡对帐单,到中心重新签订《个人委托存档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大额医疗互助资金协议书》。10、个人存档人员办理的基本医疗保险,仅负责参保人医疗保险生效期内住院所产生的医疗费用。同一自然年度内首次住院起付钱为1300元,年度内第二次后(包括第二次)每次起付钱为650元。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封顶线一个自然年度内为7万元,大额医疗互助资金最高支付限额为一个自然年度内10万元。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钱以上部分,最低报销85%,在一个年度内累计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封顶钱(7万元)的医疗费用,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支付70%,个人负担30%,门诊不属于报销范围。11、退休后如要享受医疗保险待遇,退休前实际缴费和视同缴费的累计年限男女须分别达到25年和20年。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公民未参加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等类型的保险的,都可以参加社保。
    

法律客观:
    


    社会保障卡,是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一规划,由各地劳动保障部门面向社会发行,用于劳动和社会保障各项业务领域的集成电路卡(IC卡)。面向城镇从业人员、失业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称为社会保障(个人)卡,面向用人单位发放的称为社会保障(用人单位)卡。人社部表示将用5年左右时间,使社会保障卡普遍具有金融功能。人社部副部长胡晓义2011年8月30日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介绍,社会保障卡采用全国统一标淮,社会保障号码按照《社会保险法》的有关规定,采用公民身份号码。上海社保卡办理攻略指南:一、办事所需手续、材料及相关文件1、居民身份证;2、居民户口簿或户籍证明。二、收费标准根据上海市财政局、物价局《关于同意收取社会保障卡工本费的复函》(沪财综(2000)9号、沪价行(2000)052号)文件,规定收费标准为每张50元;但对首次申领的居民一律减半收取工本费即:每张25元。三、办事程序1、申领符合社会保障卡申领条件的市民,可以通过电话向服务站预约或者直接前往服务站申领社会保障卡。(1)电话预约申领:①申请人进行电话预约时,应当将本人的公民身份号码和姓名告知服务站;②服务站通过市级信息交换平台从市信息服务中心下载申请人的相关信息;③经确认,下载信息与申请人电话提供信息一致的,服务站应当与申请人约定正式申领的时间。如市信息服务中心共享数据库无申请人的相关信息时,服务站应当告知申请人办理户籍登记手续后再行申领。(2)直接申领:①申请人直接前往服务站申领时,服务站应当核实申请人填写的《上海市社会保障卡申领登记表》的相关内容与申请人交验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或者户籍证明的信息一致。②通过市级信息交换平台从市信息服务中心下载申请人的相关信息。③经确认,下载信息与申请人书面填写信息一致的,服务站应当受理申领。(3)异常处理:①下载信息与申请人电话提供信息、书面填写信息以及各类有效证件载明的信息不一致时,服务站应当暂缓受理申领,并告知申请人暂缓受理的原因和恢复受理途径,同时将信息不一致的情况通知市信息服务中心。②申请人居民身份证上的公民身份号码、姓名与居民户口簿或者户籍证明的信息不一致时,服务站应当告知申请人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警署),按户籍管理规定更正信息后再行申领。③市信息服务中心共享数据库无申请人的相关信息时,服务站应当告知申请人办理户籍登记手续后再行申领;2、领卡(1)申请人收到领取社会保障卡的通知后,应当凭本人的居民身份证领取。(2)委托代领社会保障卡的,应当出具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书面委托书、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和被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3)领取通知发出30日后申请人仍未领取的,服务站应当将有关滞领信息传送至市信息服务中心。四、办事时限服务站受理申领后,应当及时将有关申领信息传送至市信息服务中心。如逾时未传送,申请人可向投诉部门投诉。五、承办部门浦东新区各街道(镇)社会保障卡服务站办公地址及邮编:浦兴路街道社保卡服务站-----------凌河路69号201206上钢新村街道社保卡服务站----昌里路335号204室200126梅园新村街道社保卡服务站-----乳山路130弄21号200120潍坊新村街道社保卡服务站-----浦电路149弄182号200122南码头路街道社保卡服务站--------沂南路111号200125周家渡街道社保卡服务站---南码头路1136弄35号乙200125金杨新村街道社保卡服务站--------博山东路699号200135洋泾街道社保卡服务站--------博山路51弄60号200135东明路街道社保卡服务站-----上南路4206弄1-3号200124沪东新村街道社保卡服务站--------兰城路247号200129塘桥街道社保卡服务站--------浦建路211弄12号200127花木镇社保卡服务站--------------梅花路289号201204川沙镇社保卡服务站------------川环南路716号201200高桥镇社保卡服务站---------------欧高路77号200137北蔡镇社保卡服务站-------莲中路211弄25号201204三林镇社保卡服务站--------三林路345号200126高东镇社保卡服务站----------杨元镇南路116号200137曹路镇社保卡服务站--------------龚新路483号201209金桥镇社保卡服务站-------------金高路1650号201206合庆镇社保卡服务站--------------前哨路112号201201唐镇社保卡服务站------------唐兴路495号201203张江镇社保卡服务站------横沔江路112号107室201203高行镇社保卡服务站--------------东靖路1801号200137机场镇社保卡服务站--------------施宏路385号201202六、监督渠道中共浦东新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党委地址:世纪大道2001号4号楼305室邮编:200135电话:68542739七、《社会保障卡》的功能:1、医保参保人员均凭卡就医购药、结算费用及办理个人医疗保险事务。2、持卡办理失业或求职登记、申领失业保险金和生育保险金、申办非正规劳动组织,申请培训费补贴以及职业资格鉴定和劳动能力鉴定。3、持卡办理户籍变更。4、持卡办理婚姻登记、申请社会求助。5、持卡办理公积金贷款申请登记,进行公积金相关政策查询。6、申请因私护照、申请驾驶证、申请出入境手续。7、公积金提取审核。8、办理养老保险和申请养老金。9、办理社会救助事务和领取社会救助金。10、办理优待抚恤事务和领取优待抚恤金。11、申领工伤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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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1 7:26: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