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积金已婚写未婚行吗 |
释义 | 公积金已婚不可以写未婚。 根据法律的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 1 万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的罚款。 如果个人在公积金账户的登记信息中填写了错误的婚姻状况(如已婚写成未婚),需要及时向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更正。具体流程如下: 1 、准备相关材料:个人需要准备好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2 、前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需要携带准备好的证明材料,前往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婚姻状况更正手续。在窗口向工作人员说明婚姻状况填写错误的情况,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3 、办理更正手续: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会核对相关证明材料,并进行婚姻状况更正手续,将个人的公积金账户登记信息中的婚姻状况更改为正确的状态。 综上所述,个人在公积金账户登记信息中填写错误的婚姻状况是不符合实际情况的,可能会对个人的公积金账户产生一定的影响,如影响公积金贷款、提取等操作。因此,个人在填写公积金账户信息时需要认真核对,确保填写无误。如果填写错误,需要及时向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更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 30 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 30 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第十六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十七条 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十八条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 5 %;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九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 5 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由受委托银行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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