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想复婚怎么办 |
释义 | 办理复婚时,应当携带双方的身份证、户籍证明、婚姻状况证明,双方当事人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复婚,并且要出具离婚证或者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填写《申请复婚登记声明书》。复婚,就是离婚后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重新确立婚姻关系的行为。当事人离婚之后想要复婚的,应当携带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离婚证或者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民政局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经过婚姻登记机关审核之后,认为符合复婚条件的,撤销之前的离婚证或者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发给复婚登记证。 一、复婚手续应该如何办理 复婚手续办理如下: 1、申请,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由县级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机关申请; 2、填写声明书,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各填写《申请复婚登记声明书》; 3、签名,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复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审核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审查双方提交的证件和声明,符合复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5、复婚登记证。 办理复婚登记手续后,撤销原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发给复婚登记证,发生法律效力。 二、法律规定复婚后离婚证要收回吗 现在一些夫妻一吵架,动不动就要离婚,有的在离婚后,才发现对方的优点及自己的不足。于是,离婚双方经过思考,办理复婚的情况也不少见。《婚姻登记条例》第十四条?“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登记。复婚登记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办复婚手续和初次结婚登记差不多,需要到民政局领取新的结婚证。复婚时候,双方需要出具身份证,户口簿,离婚证,申请办理结婚证民政局会在双方离婚证上盖个戳记,把离婚证发回双方当事人,不会收走离婚证。《婚姻登记条例》实施后,婚姻登记的原则是自我声明、责任自负,并未对再婚人员(包括复婚)所持有的离婚证件作出注销或收回的规定。根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相关规定,申请复婚登记的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未规定收回离婚证。因此,登记结婚后离婚证由自己保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三条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婚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重新进行结婚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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