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伙合同纠纷案开庭流程有什么 |
释义 | 合伙合同纠纷开庭审理一般分为五个阶段: 第一、诉讼主体核实及权利告知。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第二,法庭调查。双方当事人就其主张的事实向法庭和对方当事人举证,由对方当事人就举示的证据提出质证意见。 第三,法庭辩论。各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围绕本案的争议焦点进行辩驳和论证。 第四,调解。法庭会询问双方当事人是否有调解意向,如果一方证据不足可能败诉的,要抓住调解的机会减少损失。若任何一方不同意调解,则法院不再对双方进行调解。 第五、最后陈述。各方当事人就自己的主张发表最后的意见。 一、合伙合同中财产出资种类有什么? 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土地作用权、知识产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上述出资应当是合伙人的合法财产及财产权利。 (一)货币出资。对货币以外的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二)劳务出资。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合伙人也可以用劳务出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 (三)知识产权出资。合伙企业的出资要求没有公司法人那么高,因为合伙人之间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是要承担连带责任的,而专利、商标、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作为无形资产,在公司的出资中不易评估,但完全可以作为合伙企业的出资方式。 二、合伙期限一般是多少年? 合伙企业也可以不约定期限。约定期限是为了约束合伙人不能随便将出资抽出,这样有利于合伙企业财产的稳定。 法律上并未对“合伙期限”作出特别规定。合伙企业可以在“合伙”协约中约定“合伙期限”,也可不约定。登记机关对“合伙期限”提出登记要求,也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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