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债务的分配,需要根据夫妻双方之间的协商结果,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来定。离婚时,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可以让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如何分配i。如果双方当事人协商不成,或者一方不愿意协商的,那么可以让人民法院做出判决。人民法院会根据双方当事人的经济状况、经济能力,以及照顾女方和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原则,判决夫妻双方按照一定比例承担债务,或者让具有较强经济能力的一方单独承担债务。对于一方个人债务离婚后,仍然需要由一方当事人自己承担。夫妻共同债务一般是以夫妻共同财产作为一般财产担保,在夫妻共有财产的基础上设定的债务。包括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解决共同生活所需的衣、食、住、行、医、履行法定扶养义务、必要的交往应酬,因共同生产经营活动等所负之债,以及为抚育子女、赡养老人,夫妻双方同意而资助亲朋所负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