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撤诉律师费怎么算 |
释义 | 撤诉后律师费怎么算 1、撤诉后律师费的支付按照委托代理合同的约定。 2、如没有约定的,一般情况下委托人自己撤诉的,应该支付律师费。 3、如果是对方撤诉的,可以视律师已经工作的进度酌情支付费用。 律师费的特点 1、律师应当以其所在律师事务所的名义统一收案收费,不得私下收取律师费。 2、律师费不同于办案经费,律师为处理受托事务支出的必要费用仍须委托人承担。比如交通费、住宿费、司法鉴定费等。 3、律师费不同于诉讼费,律师、委托人因律师的过错导致委托合同无法履行而要求终止委托关系的,律师事务所应根据律师过错责任大小退还已收或预收的全部或部分律师服务费。非因律师过错而委托人要求终止委托关系的或因委托人过错导致委托合同无法履行的,律师事务所要求终止合同,已收取的律师服务费不予退还;未预收费用或预收费用不符合律师实际工作量的,律师事务所可依照委托合同与委托人协商收取。办案中途经双方同意解除合同终止委托关系的,由双方协商确定退费金额费是基于委托关系产生的民事代理费用,诉讼费是基于向法院提起诉讼产生的强制性费。律师费是可协商的,诉讼费是不可协商的。 律师费的收费方式 1、律师服务收费可以根据不同的服务内容,采取计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和计时收费等方式。 2、计件收费一般适用于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 3、按标的额比例收费适用于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 4、计时收费可适用于全部法律事务。 法律依据: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九条实行市场调节的律师服务收费,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律师服务收费应当考虑以下主要因素: (一)耗费的工作时间; (二)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 (三)委托人的承受能力; (四)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 (五)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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