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非婚子女落户口都需要的材料,包括: 1、身份证、户口簿,非婚生不用提供结婚证; 2、婴儿出生医学证明,或亲子鉴定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3、婴儿父或母户籍所在地居委会证明,或派出所责任区民警调查证明; 4、父母一方是外地户口的,外地户口一方户口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或者追究刑事责任: 1、不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的 2、假报户口的 3、伪造、涂改、转让、出借、出卖户口证件的 4、冒名顶替他人户口的 5、旅店管理人不按照规定办理旅客登记的。 综上所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应当履行户口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 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 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 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