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紧急避险的定义和原则是什么? |
释义 | 紧急避险是在紧急情况下为保护较大法益而损害另一法益的行为,刑法对其作出了明确规定。紧急避险与正当防卫不同,因为它损害的是第三者利益,对其成立要求更为严格。根据刑法第二十一条,紧急避险行为造成的损害不负刑事责任,但若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则需承担相应责任。此规定不适用于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 法律分析 紧急避险,指的是在紧急情况下不得已损害另一法益以保护较大法益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的行为。刑法第二十一条对紧急避险作了明文规定。只有符合刑法规定的特定条件的行为才是避险行为。由于紧急避险损害的是第三者的利益,与正当防卫这种损害不法侵害者本人利益的情形有明显区别,法律对其成立要件的要求远较正当防卫严格。 法律客观: 《刑法》第二十一条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第一款中关于避免本人危险的规定,不适用于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 拓展延伸 紧急避险的法律责任与应对措施 紧急避险的法律责任与应对措施是指在紧急情况下,相关当事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并采取相应的措施来应对和处理。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在面临紧急避险情况时,应尽力采取合理的措施来保护自身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如果当事人未能履行紧急避险义务,导致他人受到损害,可能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民事赔偿责任和行政处罚责任。为了应对紧急避险情况,当事人应提前制定并实施紧急预案,包括预防措施、应急响应措施和恢复措施,以最大限度减少损失并保障安全。 结语 紧急避险是在紧急情况下采取的行为,以保护较大的法益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根据刑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只有符合特定条件的紧急避险行为才不负刑事责任。与正当防卫相比,紧急避险损害的是第三方利益,因此法律对其成立要件的要求更为严格。当事人应当在紧急避险情况下采取合理措施保护生命、财产安全,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未能履行紧急避险义务导致他人受损的,可能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为了应对紧急避险情况,当事人应提前制定并实施紧急预案,以最大限度减少损失并保障安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一百六十三条 保险公司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五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超额承保,情节严重的; (二)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承保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一百七十六条 拒绝、阻碍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使监督检查、调查职权,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修正):第六章 保险业监督管理 第一百三十三条 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依照本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遵循依法、公开、公正的原则,对保险业实施监督管理,维护保险市场秩序,保护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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