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主刑种类有哪些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主刑种类如下: (1)管制,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2)拘役,短期剥夺罪犯人身自由,就近拘禁并强制劳动; (3)有期徒刑,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人的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 (4)无期徒刑,剥夺犯罪人终身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 (5)死刑,行刑者基于法律所赋予的权力,结束犯人生命。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三条 【主刑种类】主刑的种类如下: (一)管制; (二)拘役; (三)有期徒刑; (四)无期徒刑; (五)死刑。 二、主刑的适用期限规定有哪些 1、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2、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3、有期徒刑的期限,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凡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 4、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