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委托监护人确定 (1)由父母委托他人做其子女的监护人。 (2)由法定监护人把自己的监护职责委托他人实施。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一十九条 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第九百二十二条 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需要变更委托人指示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因情况紧急,难以和委托人取得联系的,受托人应当妥善处理委托事务,但是事后应当将该情况及时报告委托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