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1、如果正式牌照还没到手,只能再去办一张,每辆车最多能办理3张临时牌照,在其中地区内临牌有效期限为15天,而跨地区临牌的期限为30天。 2、假如三次临牌都申领完后,或是不愿那么不便去申办得话,那_大家还可以把车停在家里不动出来,等领取宣布车牌,并安_好以后再上道行车。 法律客观: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十四条 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明。车辆管理所应当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未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号牌、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补发、换发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补发、换发号牌,原机动车号牌号码不变。补发、换发号牌期间应当核发有效期不超过十五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