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租金以上一年度收入证明为依据,分五类标准收取: (1)面积在60㎡(含60㎡)以内的公租房: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低保户)租金为0.6元/㎡•月; 经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租金为1.00元/㎡•月; 新就业职工、政府引进专业技术人才、社保工资2000元(含2000元)以上中低收入保障家庭租金为3.00元/㎡•月; 有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租金为2.00元/㎡•月; 其他家庭租金为2.00元/㎡•月; (2)公租房面积超过60㎡(不含60㎡)以上部分,参考市场价按5.00元/㎡•月标准收取房租。 法律依据: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