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内地子女申请居住香港的条件有: 1、内地子女的父母一方定居香港的可申请与其未满十八周岁的子女一同居住; 2、满足十八周岁以上、未满六十周岁的内地子女,其在香港定居的父母均六十周岁以上且在香港没有其他的子女,可以前往居住并照顾; 3、未满十八周岁的内地子女有需要投靠其定居香港的父母; 4、其父母为香港永久性居民,其他特殊情况。 夫妻一方定居香港、澳门,分居多年的;定居香港、澳门的父母年老体弱,必须由内地子女前往照料的;内地无依无靠的老人和儿童,须投靠在香港、澳门的直系亲属和近亲属的;定居香港、澳门直系亲属的产业无人继承,必须由内地子女去定居才能继承的;有其他特殊情况必须定居的。 内地无依无靠的老人和儿童须投靠在香港地区的直系亲属和近亲属的,“老人”指60岁以上,子女均不在内地定居,身边无人照料的内地居民;“儿童指父母均不在内地定居或父母一方在港澳定居,子女为14岁以下内地居民。 凡具有中国籍的香港、澳门居民不管是否持有外国护照和旅行证件,只要未向国籍管理机关申报为外国人,均可申领通行证。下列人员可申领通行证: 1、在香港、澳门出生,具有中国血统的`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 2、内地居民,经批准赴港澳定居,成为香港、澳门居民者; 3、在中国其他地区出生的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 4、在外国出生的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 5、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外国籍或者无国籍人士,经批准恢复或者加入中国籍者。 法律依据: 《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前往香港、澳门定居: (一)夫妻一方定居香港、澳门,分居多年的; (二)定居香港、澳门的父母年老体弱,必须由内地子女前往照料的; (三)内地无依无靠的老人和儿童须投靠在香港、澳门的直系亲属和近亲属的; (四)定居香港、澳门直系亲属的产业无人继承,必须由内地子女去定居才能继承的; (五)有其他特殊情况必须去定居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