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子女能主张增加抚养费,如果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对方有能力支付的,能要求增加抚养费。 一、离婚时不要对方支付抚养费以后能再起诉索要吗 离婚时放弃抚养费的,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子女要求有负担能力的父或者母增加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二)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三)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 二、离婚后能再要求增加或降低抚养费吗 离婚后能再要求增加或降低抚养费,增加抚养费的具体情形有: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因为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经超过原定数额;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抚养费的情况。抚养费的降低可以由双方协议降低,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三、离婚之后孩子的抚养费支付到几岁 离婚之后孩子的抚养费支付到几岁,视情况而定: 1、一般期限,一般是支付到子女18周岁为止。如果子女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其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也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2、特殊期限,一些特殊情况下虽然子女成年,但成年子女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成年子女尚在校就读的;成年子女确无生活能力和条件的,仍要负担其抚养费,其停止期限视具体情况而定。 抚养费要增加的条件如下: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4、其他正当理由,如给付一方收入明显增加等。但是这个抚养费并不是一层不变的,日后可能因为客观原因发生变化而增加抚养费数额。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子女要求有负担能力的父或者母增加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二)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三)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