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疗事故级别鉴定有哪些? |
释义 | 一、医疗事故级别鉴定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 (一)一级甲等医疗事故死亡。 (二)一级乙等医疗事故重要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偿,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例如造成患者下列情形之一的: 1、植物人状态; 2、极重度智能障碍; 3、临床判定不能恢复的昏迷; 4、临床判定自主呼吸功能完全丧失,不能恢复,靠呼吸机维持; 5、四肢瘫痪,肌力0级,临床判定不能恢复。 (三)二级甲等医疗事故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偿,可能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例如造成患者下列情形之一的: 1、双眼球摘除;或双眼经客观检查证实无光感; 2、小肠缺失90%以上,功能完全丧失; 3、双侧有功能肾脏缺失或孤立有功能肾缺失,用透析替代治疗; 4、四肢肌力级(二级)以下(含级),临床判定不能恢复; 5、上肢一侧腕上缺失或一侧手功能完全丧失,不能装配假肢,伴下肢双膝以上缺失。 (四)二级乙等医疗事故存在器官缺失、严重缺损、严重畸形情形之一,有严重功能障碍,可能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例如造成患者下列情形之一的:1.重度智能障碍;2.单眼球摘除或经客观检查证实无光感;另眼球结构损伤,闪光视觉诱发电位 (VEP)P100波潜时延长>160ms(毫秒),矫正视力<0. 02,视野半径155ms(毫秒),矫正视力<0. 05,视野半径155ms(毫秒),矫正视力<0. 05,视野半径150ms(毫秒),矫正视力0.05—0. 1,视野半径140ms(毫秒),矫正视力0.1—0. 3,视野半径130ms(毫秒),矫正视力0.3—0. 5,视野半径120ms(毫秒),矫正视力<0. 6,视野半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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