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重庆公积金封存后怎么提取公积金 |
释义 | 在满足条件的情况下,携带材料前往公积金管理部开具提取证明,再前往建设银行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提取手续即可。 公积金封存以后,并没有具体规定多少时间能提取,一般离职或辞职以后到新单位工作的,都是转到新单位的。如果新单位没有公积金或没有接手新单位,可以办理全额提取手续,时间一般要0-2年不等,各地掌握的宽严度不一。 提取公积金的手续凭本人身份证和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以及公积金账号,由原单位签章以后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手续,到授权银行提取。 1、办理地点 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渝中办事处、江北办事处、九龙坡办事处、全市任一分中心(铁路分中心除外),原在铁路分中心缴存职工也可在铁路分中心办理。 2、办理时限 当日办结。 注意事项 1、离职人员委托他人代办提取手续的,应当出具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提取资金划入职工本人银行卡的,可不再公证。 3、离职员工销户提取: 提取条件 本地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满两年未再就业的; 提取要件 调出本市的,需提供调令或调函;户口迁出本市的,需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迁出证明等有关材料。 职工在外地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应当按照异地转移相关规定办理转移手续。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