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合同要写哪些信息 |
释义 | 劳动合同要写的信息有: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3.劳动合同期限;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6.劳动报酬等。 合同到期要写离职报告吗 合同到期不需要写离职报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合同中要标注企业方信息吗 劳动合同企业方信息需要包含的。合同中需要包含的内容有: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双方协商一致,约定下列条款:(双方协商);其他事项等。劳动者与用人单位需要签订劳动合同,以保障双方权利义务。 哪些劳动合同是无效的无效劳动合同有哪些 根据《劳动法》第十八条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 (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 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 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劳动合同违约有哪些情形 有下列情形: 1.用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或违反法定或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支付的工资违约或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3.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不支付或拖延劳动者工资报酬。 4.用人单位未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5.用人单位违法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 6.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订立无效劳动合同,对劳动者造成损害。 7.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该用人单位应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8.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 9.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 劳动合同试用期条款有哪些 劳动合同试用期应当依据劳动合同期限长短来约定,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一年以上不满三年不得超过两个月,三年以上不得超过六个月。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该内容由 曲兴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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