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由借款人本人到贷款银行指定网点(附后)办理授权登记手续和转账业务登记手续,成功即可按月自动转账还款。并提供以下材料: (1)《杭州市住房公积金还贷提取按月转账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 (2)《杭州市住房公积金借款担保合同》原件; (3)本人身份证原件。申请人为借款人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的,须在借款人办妥授权登记手续后再办理还贷转账登记,办理时除提供上述材料外,另需提供借款人银行授权书原件以及与借款人的关系证明(如结婚证、同一住址的户口簿或派出所出具的关系证明)原件、复印件。 一、出租房住房公积金怎么才能办理 第一、提出申请,并且领取公积金个人提取申请表;第二、申请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户籍证明、提取申请表等材料去公积金中心进行审批;第三、申请人带着转账凭证去办理银行转账业务,最后申请人就可以收到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批款金额。租房提取公积金条件是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租房取公积金材料:1、房屋租赁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2、房租完税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3、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职工配偶公积金提取,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主租房人公积金提取记录单的复印件。5、提供税务局网站查询发票真伪的复印件。 二、房子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办理程序 (一)咨询申请。转贷申请人到原商贷银行咨询并领取《转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填好后附上以下相关资料交给原商贷银行办理: ①《转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夫妻双方的《住房公积金缴交证明》或《武汉住房公积金对账簿》、《经济收入证明》; ②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薄、结婚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未婚应提供未婚证明); ③原商贷银行提供的商业贷款正常还款记录和剩余贷款金额证明(由银行提供); ④办理原商贷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与原商贷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及《抵押合同》原件。 (二)资料送审。贷款银行对转贷借款人全部资料进行审查核实后报市资金中心审批。 (三)签订合同。市资金中心批准后,贷款银行与转贷借款人签订公积金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同时转贷借款人与担保公司签订担保合同。 (四)资金预存。转贷借款人在公积金贷款发放前,将公积金贷款与原商业贷款余额的差额部分,用自有资金存入原商贷银行的存款专户内用于结清贷款。 (五)变更保险。转贷借款人持原商贷保险单到保险公司办理变更房屋保险手续,保险受益人由原贷款银行变更为市资金中心。 (六)资金划拨。市资金中心划拨贷款资金,由转贷银行发放公积金贷款的同时结清原商业贷款,并通知转贷借款人。 (七)按月还款。转贷借款人从结清原商业贷款的次月开始每月按时还款,直至贷款全部还清。 (八)结清贷款:借款人结清最后一次贷款时,本人应亲自前往贷款银行并在柜面办理还贷结清手续。 (九)注销抵押:借款人偿还完全部贷款本息后,凭贷款银行出具的结清证明和撤销房屋抵押证明、购房合同原件或房产证原件及个人身份证,到原房地产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