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协议需要民政局盖章才有效吗 |
释义 | 离婚协议不需要民政局盖章就有效的。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如果夫妻双方已经在民政局办理完离婚手续,并且领取了离婚证的,离婚协议就有效了,民政局是不会在离婚协议上盖章的。 一、离婚协议书在同意以后能修改吗 如果两人已经在民政局领了离婚证、离婚协议在民政局已经备案的话,离婚协议不能再修改;但双方可以再协商一致后另行补充或是变更离婚协议的内容,但不管是补充或者变更,都需要双方签字同意,去公证也一样,必须双方都同意才有效。 二、离婚协议是否可以修改 离婚协议能否修改的确定方式:如果两人已经在民政局领了离婚证、离婚协议在民政局已经备案的话:离婚协议不能再修改。已经备案的离婚协议不能再修改:但双方可以再协商一致后另行补充或是变更离婚协议的内容,但不管是补充名变更,都需要双方签字同意,去公证也一样,必须双方都同意才有效。 三、离婚协议还有法律效力吗 离婚协议有法律效力,有效的离婚协议书要写明下列事项,并到民政局办理了离婚证之后才有法律效力: 1、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 2、对子女抚养问题的协议; 3、对夫妻共同债务的约定; 4、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处理; 5、其他涉及夫妻双方且应当载明的事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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