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地方税是什么意思, 地税征收范围有哪些 |
释义 | 地方税即属于地方固定财政收入,由地方管理和使用的税种。 地税征收范围: 1、营业税(不含铁道部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集中交纳的营业税), 2、地方企业所得税(不含上述地方银行和外资银行及非银行金融企业所得税), 3、个人所得税, 4、城镇土地使用税, 5、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 6、城市维护建设税(不含铁道部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集中交纳的部分), 7、房产税, 8、车船使用税, 9、印花税, 10、屠宰税, 11、农牧业税, 12、对农业特产收入征收的农业税(简称农业特产税), 13、耕地占用税, 14、契税, 15、遗产或赠予税, 16、土地增值税。 国税又称中央税,由国家税务局系统征收,是中央政府收入的固定来源,归中央所有。 国税局收以下税种: 1.增值税; 2.消费税; 3.燃油税; 4.车辆购置税; 5.出口产品退税; 进口产品增值税、消费税; 7.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 8.地方和外资银行及非银行金融企业所得税; 9.个体工商户和集贸市场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 10.中央税、共享税的滞纳金、补税、罚款。 11.证券交易税(未开征前先征收在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印花税); 12.铁道、各银行总行、保险总公司集中缴纳的营业税、所得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 13.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 14.中央企业所得税;中央与地方所属企、事业单位组成的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所得税;2002年1月1日以后新办理工商登记、领取许可证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15.中央明确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的其他有关税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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