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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强制拆迁程序走完需要多长时间
释义
    拆迁程序一般多久:拆迁最快在205天左右。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拆迁现在被称为征用,调查和评估房屋拆除计划的时间不计。从市人民政府作出征收决定之日起,一般在五个工作日内发布征收通知。公告一般根据征收范围的大小规定期限。一般政府规定三个月(实际上三个月是不够的,政府约三个月才可以提早进入行政程序)。三个月后,如果在规定的时限内没有达成协议,则进入第二程序。政府可以决定为某个家庭收取赔偿金。作出决定后,可以在60天内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90天内申请行政诉讼。不服行政复议的,可以在十五日内提起行政诉讼。不接受初审法院裁决的,可以在15天内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在法院命令生效后,收税员在发出超过十天的催复通知后,可向法院申请批准强制搬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三条
    依照本法规定,责令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必须立即停止施工,自行拆除;对继续施工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有权制止。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对责令限期拆除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又不自行拆除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费用由违法者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
    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阻挠国家建设征收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交出土地;拒不交出土地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一、强制拆迁的程序怎么走
    (一)拆迁部门提出强制拆迁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二)区、县人民政府对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区、县人民政府决定进行行政强制拆迁的,应当在作出决定之日起3日内向市国土房管局备案。
    (三)《决定书》要载明下列事项:
    1、被强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被强制拆迁房屋的地址;
    2、强制拆迁的事实和理由;
    3、强制拆迁的法律依据;
    4、强制拆迁的期限;
    5、要求当事人自行清理存放于拆迁标的物内的财物;
    6、当事人依法享有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诉讼的权利及履行方式和期限;
    7、强制拆迁的执行机关和协助机关;
    8、制作《决定书》的机关名称和时间。
    (四)实施强制拆迁3日前须在强制拆迁现场张贴强制拆迁公告。
    (五)实施强制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强制拆迁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六)强制拆迁开始,执行人员要向被强拆人宣读《决定书》,拒不到场的,不影响执行。
    (七)强制拆迁的执行机关要将强制拆迁过程记入笔录,搬迁财物要制作清单,清单一式两份,由执行人、被强拆人以及其他在场人员签名或者盖章,拒不签名或者盖章的,要注明情况。
    (八)强制拆迁房屋中搬出的财物,由执行强制拆迁的部门运送到指定场所,交给被强拆人。被强拆人拒绝接收的,应当办理提存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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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3 1:3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