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建加油站需要什么手续 |
释义 | 建加油站需要什么手续 新建加油站审批手续流程;企业新建、扩建、迁建加油站,需要取得建站所在地省级商务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然后才能建设,具体的审批手续流程包括:持(省级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申请办理土地管理、规划、建设、交通、公安消防、环境保护等手续后,方可进行建设。加油站建设竣工后,由当地省级商务行政主管部门或由其授权的地市级商务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土地管理、建设、规划、交通、公安消防、环保、税务、质检、安全生产等部门按照(成品油管理)规定的条件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审核验收。对验收合格的加油站,由省级商务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对验收不合格的加油站,书面通知申请者并说明理由。加油站经营者持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由市经贸局初审,报市经贸委审核通过后,报省经贸委审批。(省、市办理时限为20个工作日,经该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省经贸委作出加油站批复意见。申请人凭省经贸委批复同意的文件向规划、国土、建设、消防、安监、环保部门申报建设加油站手续。加油站建成后报规划、国土、建设、消防、环保、安监、技监部门验收批文或证书。取得各职能部门验收后,向市经贸委申请核发《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市经贸委向省经贸委申请验收核发《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四条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应当遵循城乡统筹、合理布局、节约土地、集约发展和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改善生态环境,促进资源、能源节约和综合利用,保护耕地等自然资源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持地方特色、民族特色和传统风貌,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并符合区域人口发展、国防建设、防灾减灾和公共卫生、公共安全的需要。在规划区内进行建设活动,应当遵守土地管理、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九条 劳动者主张加班费的,应当就加班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但劳动者有证满证明用人单位掌握加班事实存在的证据,用人单位不提供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利后果。 《环境保护法》 第四十五条规定:国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排污许可管理制度。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要求排放污染物;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不得排放污染物。 《消防法》 第十五条规定: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实行告知承诺管理。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应当向场所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消防救援机构申请消防安全检查,作出场所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的承诺,提交规定的材料,并对其承诺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消防救援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予以许可。消防救援机构应当根据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及时对作出承诺的公众聚集场所进行核查。申请人选择不采用告知承诺方式办理的,消防救援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根据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对该场所进行检查。经检查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应当予以许可。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的,不得投入使用、营业。消防安全检查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制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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