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案批捕后如果已经被审查起诉了就能看卷宗,但是在批捕后只是羁押侦查,并没有移送检察院的话就不能阅卷。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 第四十条 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 《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七条 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必要的时候,人民检察院可以派人参加公安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