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离职证明与解雇证明的差异
释义
    离职单和辞退单的区别在于离职单表示员工自愿解除劳动合同,而辞退单是用人单位和员工协商解除合同。辞退通知书需要确保送达员工本人,不一定需要员工签字,但应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否则单位需承担赔偿责任。辞退证明书需要加盖用人单位印章,用人单位在解除合同时应出具证明,并办理相关手续。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并保存解除合同文本至少两年备查。
    法律分析
    一、离职单和辞退单有什么区别
    离职单和辞退单的区别如下:
    1.离职证明,是表示是员工自己主动、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2.辞退通知书,是表示用人单位和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3.其二者的区别是在与劳动补偿方面会不同。
    二、辞退单要签字吗
    辞退通知要确保送达到员工本人,不一定需要员工签字。辞退员工应符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否则单位要承担赔偿责任。企业对违纪职工要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切实做好思想教育工作,帮助他们改正错误。对于那些经过教育或行政处分后仍然无效的,可以按照《辞退规定》予以辞退。
    三、辞退单需要盖章吗?
    辞退职工证明书需要加盖用人单位印章。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用人单位印章是用人单位处理内外部事务的印鉴,用人单位对外的正式信函、文件、报告使用公章,盖了公章的文件具有法律效力。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应当加盖用人单位印章。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结语
    离职单和辞退单在劳动合同解除方面存在着明显的区别。离职单代表员工主动解除劳动合同,而辞退单则表示用人单位与员工协商解除合同。在劳动补偿方面也有差异。辞退通知书应确保送达到员工本人,签字并非必须,但单位需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否则需承担赔偿责任。辞退证明书需要加盖用人单位印章,印章具有法律效力。用人单位应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出具证明,并办理相关手续和支付经济补偿。同时,用人单位应至少保存解除合同文本两年备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一条 【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第二十七条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14 15:3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