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现在补办身份证已经不需要回到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办理了,公民可以拿着异地的居住证到经常居住地的公安机关办理身份证。一、外地可以补办身份证吗对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公民,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由其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委托现居住地公安机关受理。二、居民身份证丢失会有怎样的后果1、潜在的不利后果居民身份证与人们的社会生活息息相关,日常发生的办理银行业务、预订车票酒店、买房租房等行为,都必须使用居民身份证。在使用身份证过程中,难免会因不慎或被盗而丢失,从而可能产生一些不利后果。一是个人信息被泄露。身份证号码本身属于公民个人信息的一部分,身份证丢失后,捡到、持有他人身份证的行为人,除了直接获得丢失身份证当事人的身份证信息,甚至可以通过某些查询系统获取与身份证号相关联的个人信息。二是个人身份被冒用。无论是公民不慎遗失身份证,还是身份证被盗等原因,一旦身份证落入不法分子之手,不法分子就可以利用他人的身份证从事各种违法行为。例如,办理电话卡并恶意拖欠话费、办理银行信用卡并恶意透支,进行虚假设立、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工商登记,开通多家银行账户进行洗钱等。2、引发纠纷的症结身份证丢失引发各种法律纠纷的背后,存在两个关键问题:一是身份证丢失未挂失成为当下常态;二是即使丢失身份证的当事人完成了挂失程序并补办了新的身份证,丢失的旧身份证被他人持有后仍然可以使用。三、居民身份证办理的程序有哪些(一)申领居民身份证1、凡年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均应申领居民身份证。2、须提供的材料:(1)《户口簿》;(2)两张近期居民身份证标准相片。3、持上述材料向常住户口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履行申领居民身份证手续,并交纳证件工本费10元。(二)补领居民身份证1、公民遗失居民身份证时,应当向公安机关报告,可以向常住户口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申领身份证。从报告之日起3个月内仍未找到居民身份证的,应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补领新证。2、须提供的材料:(1)《户口簿》;(2)本人单位或居委会证明材料;(3)两张近期居民身份证标准相片。3、持上述材料向常住户口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履行补领居民身份证手续,并交纳证件工本费20元。(三)换领居民身份证1、公民常住户口迁出本市市辖区和本县行政区域的,在迁入地办理户口登记手续的同时换领居民身份证;因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变更内容、污损或残缺不能辩认的,也可申报换领新证。2、须提供的材料:(1)属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变更内容、污损或残缺不能辩认的:①《户口簿》及原居民身份证;②两张近期居民身份证标准相片。(2)属迁移变动的:①《迁移证》及原居民身份证;②两张近期居民身份证标准相片。持上述材料向常住户口所在地或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履行换领居民身份证手续,并交纳证件工本费10元。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对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地区居住的公民,可以由其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委托现居住地公安机关受理。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一条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 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