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同一不动产设置多个抵押权的清偿顺序: 1、同一不动产设置多个抵押权,已登记的,按照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 2、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抵押权已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3、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4、其他可以登记的担保物权,清偿顺序参照适用前款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一十四条 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 (一)抵押权已经登记的,按照登记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 (二)抵押权已经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三)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其他可以登记的担保物权,清偿顺序参照适用前款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