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实际上现在按照《保险法》第十七条的规定,有两种病退的方法:提早退休和病退。我不知道你问的是哪一种,因为前者就是享受国家养老金和医疗保险的待遇,后者只有较差的待遇了,当然病退简单,只要自己提出实际状况,又满足基本条件(仅仅是年龄不到提前 退休的年龄 )基本都会得到批准。如果是提早退休的三个基本条件: 1、缴费年限满15年(360个月,包括军龄和1992年以前的工龄); 2、男50周岁、女45周岁; 3、经过社保局属下的劳动力鉴定中心的鉴定,并得到“大部分”“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证明你假如现在前两个条件已经满足了(工龄和年龄),那么第三个条件就是你的一个砍!鉴定的问题,不是你说讲的身体不适就符合病退标准,而是必须要到社区服务中心申请,然后缴纳350元的鉴定费,一周左右的时间根据鉴定通知到社保局属下的“劳动力鉴定中心”进行鉴定,你要多几个人陪同,并准备充分的病历、出院小结和物理检查等证据,通过鉴定得到“大部分”“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结论报告的,就可以办理提早退休(不叫病退)申请,次月即可 领取养老金 享受退休人员的 医疗保险待遇 。但是要告诉你的是,鉴定出来是不容易的,我在鉴定中心现场知道就是有的患了癌症的也不一定得到可以退休的结论。为了今后的养老问题,还是一定要搞到提早退休的好。 法律客观: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