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缴纳汽车保险所需材料如下: 1、投保车辆行驶证; 2、被保险人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 3、被保险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4、投保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 5、车辆合格证、新车购车发票; 6、车主出具的能够证明被保险人与投保车辆关系的证明或契约; 7、约定驾驶人员的《机动车驾驶证》复印件; 8、购车发票或固定资产入账凭证; 9、投保单; 10、上年车险清洁保单; 11、单位证明及个人委托书。 购买汽车保险的办理流程: 1、准备办理车险必备材料; 2、验车后要填写保单; 3、确认无误后交保险费。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投保、赔偿和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八条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至依照规定投保后,并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二倍罚款。 依照前款缴纳的罚款全部纳入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