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务派遣工被裁员怎么办? |
释义 | 用工单位不续签,退回派遣公司,用工单位不用补偿。职工无工作期间,劳务公司应当按当地最低工资发放工资。如果派遣公司不续签劳务合同,或者不再派遣终止劳务合同,或者再派遣待遇低于原用工单位,本人不同意解除合同的,派遣公司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支付补偿金。 一、劳务派遣受工伤谁负责 由劳务派遣所形成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也不同于一般的民事合同关系,而是涉及派遣单位、实际用工单位和受派遣劳动者三方,包含派遣单位与受派遣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派遣单位和实际用工单位之间的派遣合同关系这两个法律关系。 对派遣员工而言,他(她)的用人单位是劳务派遣公司,工伤认定的主体是劳务派遣公司。但对劳务派遣公司而言,因派遣员工是在为要派单位提供劳务的过程中受到的伤害,一般情况下,劳务派遣公司和要派单位会在合同中约定,因工伤而产生的用人单位义务,由要派单位承担。因此,派遣员工发生工伤事故的,应直接找劳务派遣公司。劳务派遣公司则会依据派遣合同,要求用人单位承担相应的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规定,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二、公司的派遣制员工可以辞退吗 不可以,在劳务派遣中,实际用工单位不能直接开除和辞退被派遣员工,而是要明确将被派遣员工退回劳务派遣公司。同时,用工单位也不能接受被派遣员工辞职,即使该员工在退回派遣公司的同时与劳务派遣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也应注意是从劳务派遣公司辞职,而不是从实际用人单位辞职。此外,劳务派遣员工与派遣公司的劳动合同必须交一份至实际用工单位存档备查。用工单位在使用派遣员工前,必须先确认派遣员工与派遣公司是否签订有劳动合同,避免用工单位自身与劳动者形成事实劳动关系。 劳务派遣员工无过错的,是不可以随意被辞退的。用人单位应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支付相关赔偿金。没有法定情形,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违法解除的,劳动者可以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不要求继续履行的可以要求单位支付二倍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 用人单位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劳动者,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但也有法定的不得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限制。若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被追究刑事责任、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三、劳务派遣法定退回的方式 《劳动合同法》第65条第二款规定:被派遣劳动者有本法第39条和第40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据此,法定退工又分为即时退工和限制性退工。 即时退工是指派遣员工在存在过错、过失或者试用期内不符合要求的情况下,用工方可以立即将派遣员工退回派遣公司,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金的退工方式。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之规定,派遣员工的下列6种行为,都会导致立即退工的发生: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用工单位录用条件; (二)严重违反用工单位的规章制度;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工单位造成重大损害; (四)派遣员工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用工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工单位提出,拒不改正; (五)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工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使用派遣员工;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限制性退工则是指派遣员工由于身体、技能原因不符合用工方的岗位用工需要,用工单位在履行法定义务后,将派遣员工退还给派遣公司的退工方式。限制性退工包括不胜任退工和医疗期期满退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派遣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工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或者派遣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用工单位的工作,用工单位可以行使退工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 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工单位可以将被派遣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 (一)用工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项、第四十一条规定情形的; (二)用工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决定提前解散或者经营期限届满不再继续经营的; (三)劳务派遣协议期满终止的。 被派遣劳动者退回后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第十五条被派遣劳动者因本规定第十二条规定被用工单位退回,劳务派遣单位重新派遣时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被派遣劳动者不同意的,劳务派遣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被派遣劳动者因本规定第十二条规定被用工单位退回,劳务派遣单位重新派遣时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被派遣劳动者不同意的,劳务派遣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但被派遣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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