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一)签订协议。债权人与受让人协商一致后,应当形成债权转让协议。 (二)通知债务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不发生效力。 (三)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有些转让债权的行为需要办理有关手续。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转让权利或者转移义务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债权转让如果系法律规定应由国家批准的合同,须经原批准机关批准。法律规定办理债权转让必须经过批准、登记手续的,如果不履行相应手续,债权转让无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