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差旅费报销范围如下所示: 第一,员工报销时按财务部门规定填制报销单据,附原始票据。 第二,乘坐飞机的订票费、改签费、退票费,往返机场的车费不予报销。 第三,出差补助天数等于出差返程日期减去出差出发日期。 第四,需按财务规定的取得并填写真实合法的凭证,对项目填写不完整或字迹模糊不清的不予报销。对涂改、伪造或变造原始票据,虚报出差天数的不予报销。 第五,原始票据丢失损毁的,当事人需作出详细书面说明。急需报销单据明细项目金额,经直属上一级与所在部门第一负责人签批后,报分管领导批准报销。 法律客观: 《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指出,确因工作需要,接待单位可以安排工作餐一次,并严格控制陪餐人数。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