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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交通事故导致受伤住院,保险公司因医嘱未写加强营养,拒绝赔偿营养费
释义
    发生交通事故受伤的,若是肇事方不肯垫付医疗费用的处理办法:可以先和对方进行协商,协商不能解决的可以向法院起诉。受害人还可以向保险公司要求其在保险责任限额内先行垫付,由保险公司向肇事方进行追偿。医疗费是在人身损害赔偿范围的,因此肇事责任方应当给予。《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营养费保险公司赔偿标准
    不同保险公司的营养费赔偿标准是不同的,不能一概而论,而且营养费的赔偿标准还要根据被保险人的伤残程度来确定。轻伤无需住院治疗的,通常保险公司不需要赔偿营养费。如果需要住院的,保险公司要按照住院天数计算营养费的赔偿金额。营养费用包括补品费和住院期间的汤水费。
    交通事故伤者出院后,保险公司要不要赔营养费
    营养费赔偿需要医院或鉴定机构出具需加强营养的证明,否则保险公司不予赔付。
    交通事故营养费保险公司会赔吗?
    交通事故营养费保险公司是否会赔,分情况:1、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不一定赔偿营养费,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来确定,伤情显著轻微,不需住院治疗的,一般不赔偿营养费;2、交通事故严重,需要赔偿的由医生给出建议。然后保险公司参照医生的建议进行赔偿,如果营养费超出限额,超出的部分是按照责任划分的,比例由双方共同承担的;3、投了保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保险公司在限额内予以赔偿;4、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第十二条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交通事故营养费赔偿吗
    营养费是指人体遭受损害后发生代谢改变,通过日常饮食不能满足受损机体对热能和各种营养素的要求,必须从其他食品中获得营养所给付的费用。一般来说,营养费必须要赔偿的,在做伤残鉴定的时候,法医会根据请求,做出伤者误工期、营养期、护理期的期限,后续赔偿也是根据鉴定意见里的相关期限来计算。各地实务标准也不同,上海一般一天20-40元。
    交通事故中,营养费怎么算
    营养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损害后,为辅助治疗或使身体尽快康复而购买日常饮食以外的营养品所支出的费用。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该内容由 范晓峰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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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9 18:53: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