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专项附加扣除可以同时申报几项 |
释义 |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一个单位可以同时申报六项,有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赔养老人等六项专项附加扣除。前提是需要满足折六项扣除标准。 一、个人所得专项附加如何扣除 个人所得专项附加可以按规定标准税前扣除。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六项,可以按规定标准税前扣除。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只能进行一次扣除,但不能同时进行。此外关于个税的其他细节,如扣税所需材料、如何撰写指定或约定的赡养老人分享协议、个人所得税如何计算等。 二、专项附加扣除标准 专项附加扣除标准。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有些项目地区不同,扣除标准也不同。具体如下:1、教育孩子每月1000元,夫妻双方可以进行选择分别扣除50%;2、持续教育每月扣除400元,同等学位持续教育的扣除期不得超过48个月;资格持续教育及专业和技术持续教育,在取得有关证书的年度,按3600元的固定金额扣除;3、重疾医疗额外扣除专项在8万元限额内,如实扣款;4、专项住房贷款利息附加扣除每月1000元;5、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按地区大小划分扣除标准;6、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独生家庭子女2000元每月,非独生子女与兄弟之间姐妹进行分摊2000元每月。 三、专项扣除是归谁报 专项扣除公司和自己都可以报。专项填表说明如下: 1、子女教育; 2、继续教育; 3、住房贷款利息; 4、住房租金; 5、赡养老人; 6、大病医疗; 7、扣缴义务人信息。 纳税人可以在取得所得的当年将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提供给扣缴义务人,或通过网上税务局、个人所得税APP、邮寄申办、前往办税服务厅等方式自行申报。扣缴义务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由扣缴义务人在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时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填写扣缴义务人名称全称及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暂行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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