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姻财产中父母给予的金钱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
释义 | 根据相关规定,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以及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以及继承或受赠的财产等都应被视为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父母给予的钱一般也被视为婚后共同财产,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 法律分析 父母给的钱一般算婚后共同财产的。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根据相关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等,除另有约定外,应视为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 拓展延伸 父母赠与的金钱在婚姻财产中的法律地位如何界定? 在婚姻财产中,父母赠与的金钱的法律地位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界定。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婚前财产和婚后所得财产,但对于父母给予的金钱,通常被视为个人财产。然而,如果这些金钱被用于购买夫妻共同拥有的资产,例如购房或股票等,可能会引发争议。在这种情况下,法院通常会考虑赠与时的意图、财产登记情况以及夫妻双方的贡献等因素来判断金钱的归属。因此,具体的法律地位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确定。 结语 父母赠与的金钱在婚姻财产中的法律地位需具体情况界定。根据《婚姻法》,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婚前及婚后所得财产,而父母赠与的金钱通常视为个人财产。但若用于购买夫妻共有资产,如房产或股票,可能引发争议。法院会考虑赠与意图、财产登记及夫妻双方贡献等因素,判断金钱归属。因此,具体法律地位应根据案情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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