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证明有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据是什么? |
释义 | 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据包括房产证、购房合同、交款发票、出资证明、银行存款、股票、车辆行驶证、公司工商登记情况、借据、协议书等。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工资、奖金、投资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以及其他应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个体经营或承包经营的收入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证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提交相关书面证明材料,如房产证和购房合同。 法律分析 一、证明有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据是什么? 证明有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据包括: 1、证明有房产的,应提交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交款发票或出资证明; 2、证明有银行存款并申请法院调查的,应提交开户银行名称及银行帐号;证明有股票并申请法院调查的,应提交开户券商名称及股东代码、资金帐号;证明有车辆的,应提交行驶证、车牌号; 3、证明对方在公司拥有股权的,应提交该公司的工商登记情况、出资的证明等; 4、证明一方有债权债务的,除提交借据以外,必须有相关的证据佐证; 5、证明夫妻双方财产有约定的,必须提交协议书等相关的证据。 二、哪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注意: (1)这里的“所得”是夫妻所得,包括夫妻共同所得、夫或妻一方所得, 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从事个体经营或者承包经营的,其收入为夫妻共有财产,债务亦应以夫妻共有财产偿还。该条司法解释明确了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虽然不是双方共同从事个体经营或者承包经营,但所得收入仍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该解释符合夫妻法定婚后所得共同制的本意。 因此,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从事个体经营或者承包经营的收入,应当认定为本条第2项“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在双方无特别约定的情况下,为夫妻共同财产。 (2)“所得”针对的是财产权利,而不是强调实际对财产取得占有。 如夫或妻中奖所得的财产,离婚时可能权利人并未实际占有,但这些未实际控制、占有的财产仍应认定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同样道理,如果一方的父母在婚前死亡,但是在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才分割遗产,由于继承是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故这笔遗产应属于该方的婚前个人财产,而不应是夫妻共同财产。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如果要证明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话,那么是需要提交相关的书面证明的材料的,比如说如果要证明双方当事人之间存在着房产,应当提交房产证,还有就是购房的合同,这样可以证明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购买的房屋。 结语 证明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据应包括房产证、购房合同、交款发票、出资证明等。此外,还需提供银行存款、股票、车辆等相关证明文件。对方在公司拥有股权需提供工商登记情况、出资证明等。债权债务需提供借据及相关证据。夫妻双方财产有约定时,需提交协议书等相关证据。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以及其他应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处理权。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从事个体经营或承包经营的收入也应视为夫妻共有财产。证明夫妻共同财产时,需提供相关书面证明材料,如房产证、购房合同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合同的效力 第五百零五条 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的合同的效力,应当依照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编的有关规定确定,不得仅以超越经营范围确认合同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章 合同的变更和转让 第五百五十五条 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可以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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