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四川省招标法是如何一回事? |
释义 | 公开招标程序 一、招标1.由招标人提供项目的基本信息和资料(基本信息包括:.业主信息.项目概况.工期要求。资料包括:.清单.图纸.立项批复和核准。);2.编制招标文件、会同招标人讨论、双方确认盖章后送交备案;3.指定媒体(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和当地的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招标公告(不得少于5日,其中必须含1个以上工作日,川办函201624号);4.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5.会同招标人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视情况需要)。 二、投标1.关注当地公共资源交易网是否有投标人提问,对于提问应当及时澄清,如果需要对文件进行修改,须在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15天前将补遗发至网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2.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内缴纳保证金(缴纳至当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递交投标文件。 三、开标、评标1.在投标截止时间2个工作日,提醒业主时间,并邀请行业主管部门、行政监督部门、纪委监察部门对开标项目进行监督。2.准备开标资料专家从当地交易中心从四川省评标专家库中抽取),有关经济、技术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5.评标专家出具评标报告 四、确定中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在省指定媒介上发布,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川办函[2016]24号) 五、签订合同在公示期内无投诉,依法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发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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