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不能。依据我国《 刑事诉讼法 》的规定,凡知道案情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但年幼的儿童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不能作为 证人 ,所以只有儿童的口供是不能定罪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五十五条: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 证据 ,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 刑罚 ;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第六十二条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 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 法律客观: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八条 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 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 决定不予立案后又发现新的事实或者证据,或者发现原认定事实错误,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及时立案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