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律规定的身份证找不到了怎么办? |
释义 | 身份证件不见了,应及时就近就地申报挂失并尽快补领新证。 补办身份证,办法有以下两种: 第一、身份证丢失后,可直接电话联系挂失。挂失后,抽时间回户口所在地办理身份证件即可。 第二,已办理居住证的居民,丢失身份证后,可在异地补办身份证。 档案找不到了怎么办? 档案找不到了怎么办?1、通常人事关系、工资、档案等等是跟劳动部门,即当地的劳动局发生关系。如果是普通工人,那档案是存放在工作的劳资科或人事科,叫法不同,但是在这个部门;如果是工厂领导,档案就是放在工厂的上级主管部门。 2、如果人事局是没有档案,那就到当地的政府部门档案馆或档案室,或从从劳动局到市档案馆到社区档案室查询,看是否有档案下落。 3、如果以上方法都找不到档案,可以找以前缴养老保险或医保金跟住房公积金的部门,这些部门应该保留着你的工资档案的资料,因为当有新职工参保的时候,单位都会开具证明去社保机构局,如果在社保机构找到当初单位申报的材料时,你以这份材料为依据去劳动保障局工资补办你的档案,并且最好能找到你的招工表或能证明那时在单位领取工资的证明。 遗嘱见证人找不到了怎么办 遗嘱见证人找不到了没事,遗嘱没有见证人不一定无效。 如果是自书遗嘱,则不用见证人,自书遗嘱,是指遗嘱人亲笔书写的遗嘱。这种遗嘱不需要见证人到场证明,立遗嘱的人可按照自己的意志书写设立遗嘱。代书遗嘱的有效前提是内容符合法律的规定,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并由遗嘱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才有效。如果是公证遗嘱,则需要由公证机关办理,公证遗嘱的效力要强于其他形式的遗嘱。如果是口头遗嘱,则需要见证人才会有效。口头遗嘱,顾名思义就是遗嘱人口头叙述的遗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一条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等。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该内容由 覃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