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可以上户口,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 出生医学证明 》和父母一方户口薄、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在辖区 公安派出所 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申请随父落户的非婚生育无户口人员,需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法律客观: 《 婚姻登记条例 》第5条办理 结婚登记 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 身份证 ;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