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如何注册商标注册商标名称 |
| 释义 | 注册商标名称的方式为:申请人应当按规定的商品分类表填报使用商标的商品类别和商品名称,提出注册申请。注册商标需要在核定使用范围之外的商品上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另行提出注册申请。 一、侵犯注册商标权的行为有哪些 侵犯注册商标权行为如下:一、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相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似的商标的行为;二、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三、擅自制造或者销售他人注册商标标示的;四、经销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五、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图形作为商品名称或者商品装璜使用,并足以造成误认的;六、故意为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仓储、运输、邮寄、隐匿等便利条件的。 二、从申请到商标下来要多长时间 从申请到商标下来要三个月长时间。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需要申请专用的,应当按规定的商品分类表填报使用商标的商品类别和商品名称,提出注册申请。商标局收到申请后,应当依法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应当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 三、商标转让需要签订协议吗 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商品上注册的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对容易导致混淆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转让,商标局不予核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二十二条 商标注册申请人应当按规定的商品分类表填报使用商标的商品类别和商品名称,提出注册申请。 商标注册申请人可以通过一份申请就多个类别的商品申请注册同一商标。 商标注册申请等有关文件,可以以书面方式或者数据电文方式提出。 第二十三条 注册商标需要在核定使用范围之外的商品上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另行提出注册申请。 第二十八条 对申请注册的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商标注册申请文件之日起九个月内审查完毕,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予以初步审定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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