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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提存的原因有哪些
释义
    法律分析:
    有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
    1、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
    2、债权人下落不明;
    3、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
    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四条
    债权人可以随时领取提存物。但是,债权人对债务人负有到期债务的,在债权人未履行债务或者提供担保之前,提存部门根据债务人的要求应当拒绝其领取提存物。
    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五年内不行使而消灭,提存物扣除提存费用后归国家所有。但是,债权人未履行对债务人的到期债务,或者债权人向提存部门书面表示放弃领取提存物权利的,债务人负担提存费用后有权取回提存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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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3 9:3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