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服务合同无法履行怎么办 |
释义 | 合同有效成立后,因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原因发生情势变更,致合同之基础动摇或丧失,若继续维持合同原有效力显失公平,允许变更合同内容或者解除合同。 一、项目管理中合同变更的主要原因是什么? 项目管理中合同变更的主要原因主要包括: 1、项目管理中合同双放当事人就合同变更事项协商一致的,可以变更; 2、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约定的部分义务不能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变更合同; 3、因情势变化致使合同履行显失公平而变更; 4、因当事人不按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而变更。 二、变更合同的合同情形 合同变更的情形:经当事人协商一致后,可以变更合同;或者合同的基础条件在合同成立后发生了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显失公平的,当事人也可以协商进行变更;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变更或者解除。 三、可变更合同的类型有哪些? 一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均可进行变更,此外,出现情势变更情形的,一方当事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合同。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第五百三十三条规定,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根据公平原则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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