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要在领结婚证的地方办吗 |
释义 | 离婚不是必须到领结婚证的地方办理。 1、如果双方同意协议离婚,并不是非要到颁发结婚证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可以到到任何一方的户籍所在地办理。 2、如果双方不同意协议离婚,则需要到被告住所地(住所地是指户籍所在地,但是经常居住地与住所地不一样的,以经常居住地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居住满1年以上的地方)的基层法院诉讼离婚。 二、外地人可不可以在本地离婚 如果是协议离婚的,需要回户籍所在地办理,如果是诉讼离婚的,可以在本地办理。如果双方同意协议离婚,并非必须到颁发结婚证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可以到到任何一方的户籍所在地办理。如果双方不同协议离婚,则需要到被告住所地(住所地是指户籍所在地,但是经常居住地与住所地不一样的,以经常居住地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居住满1年以上的地方)的基层法院诉讼离婚。 三、离婚冷静期怎么算时间 离婚冷静期一般是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计算冷静期三十天。 在此期间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当事人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没有申请的,那么会被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离婚不是必须到领结婚证的地方办理。如果双方同意协议离婚,并不是非要到颁发结婚证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而是可以到任何一方的户籍所在地办理。如果双方不同意协议离婚,则需要到被告住所地。 协议离婚需要以下这些材料: 1、申请离婚双方当事人的户口证明; 2、申请离婚双方当事人的居民身份证; 3、双方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4、离婚协议书; 5、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 6、申请登记离婚双方当事人的近期免冠照片各两张。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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