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婴儿无法办理户口如何处理? |
释义 | 离婚后对方不给户口本孩子户口该由父母双方协商,一般跟随直接抚养方,如果户口不在直接抚养方的,可持原户口簿和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当地公安派出所应依据法院的判决或调解书,按照分户、立户的规定予以办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孩子上幼儿园的爷爷不给户口簿怎么办? 法律分析:按照公安部门户籍管理规定。小孩上户口必须提供父母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和小孩出生证明。如果没有小孩出生证明的只能到司法部门指定的医院做亲子鉴定,凭亲子鉴定证明代替小孩出生证入户,并向派出所说明没有出生证明的原因。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十八条 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五)年满三十周岁。第一千零四十四条 收养应当遵循最有利于被收养人的原则,保障被收养人和收养人的合法权益。禁止借收养名义买卖未成年人。第一千零九十三条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一)丧失父母的孤儿;(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迁入户口本离婚后户口本如何迁回娘家? 法律分析:离婚之后户口迁回娘家步骤:1、首选需要到落户地派出所办理准迁证。办理准迁证需要的证件有:(1)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2)落户户主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3)派出所开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本人与户主的关系证明(4)离婚证原件、复印件。2、落户申请(1)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2)落户户主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3)派出所开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本人与户主的关系证明(4)离婚证原件、复印件。3、派出所审查材料没问题后,带着材料去公安局办理,办理完成后带着准迁证、户口页、身份证去户籍所在地办理迁移证。之后带着准迁证、迁移证、落户申请、身份证落户即可。4、一般情况下,夫妻在离婚之后,女方会选择将户口迁出,但是,在这点上并无法律的硬性规定。所以,在离婚之后,女方也可以选择户口保持不变,与前夫还是共用一个户口,只不过户口簿上多了一个离婚的标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离婚户口在男方不给户口本怎么办? 离婚迁户口男方不给户口本的办法: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请求对方出具户口簿,若对方拒不出具的,当事人可以申请户籍登记机关出具户籍证明,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解决。法律依据:《户口管理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孩子户口落在爷爷户口上需要什么 孩子的户口可以跟爷爷奶奶,但是需要符合以下条件:1、孩子父母去世,且两人户口已经成功注销2、孩子父母健在,但是因为犯罪,患有重大疾病等原因而无法对孩子尽到应有的抚养义务的3、孩子长期与爷爷奶奶居住在一起的,可以申请将孩子户口迁到爷爷奶奶名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规定,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离婚后男方不给户口本怎么迁移户口? 离婚了不给户口本的,有2种办理迁户口的方式。分别是:1、确认户口本的确是在配偶方的情况下,另一方可以向管辖区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为户口本是双方共有并且共用的,配偶方不愿拿出来的,即可告对方侵权;2、向户籍管理部门申请遗失补办,在户籍部门补发时可以将户口迁出。法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该内容由 张娇娇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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