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独生子女证在哪办理? |
释义 | 独生子女证在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办。具体流程为:1、由女方到所在单位,无单位的到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领取《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2、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收到申请表后,应在十五天内审核完毕,报所在地的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批。 一、再婚独生子女新政策 再婚独生子女新政策如下: 1、离婚后,由符合条件的一方到所在单位领取《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 2、经所在单位初审同意后,送符合条件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再报所在地的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批; 3、对符合条件的,发给《独生子女证》。 一、结婚登记的程序有如下: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二、办理结婚证需要的材料如下: 1、结婚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 2、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的证明; 3、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4、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总而言之,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夫妻双方办理结婚证时,需要提供结婚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以及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的证明等材料。 二、以前没办独生证怎么办 可以,2016年1月1日以前出生的独生子女,依旧可以办理或者补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依旧享受以往独生子女优惠政策。但是2016年1月1日起,自愿只生一个子女的家庭,不再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也不能享受相关的奖励政策。办理程序: 1、由女方到所在单位(无单位的到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领取《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 2、经双方单位(无单位的由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初审同意后,送女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需携带户口簿、结婚证原件)。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应在十五天内审核完毕,报所在地的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批(附户口簿复印件)。 3、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应在接到《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次日起三十天内审批完毕。对符合条件的,发《独生子女证》。 三、独生子女户口迁移规定 独生子女证不用迁移的。只要是国家发放的独生子女证,到任何地方都是合法有效的证件。 独生子女费领取方式: 1、有工作单位的人员,由所在单位发给。 2、在人才交流中心、职业介绍中心存档的人员,单位委托存档者,由委托存档单位发给;个人委托存档者,由街道办事处发给。 3、档案关系在街道办事处的无业人员,由街道办事处发给。 4、农村居民,由乡镇人民政府发给。 户口迁移。是中国户口登记制度实行在常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公民常住地发生变化以后,应将户口迁移到现住地,即进行户口迁移。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