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南通市拥军卡使用范围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1、公交出行“通通免”,在市委、市政府的关心下,出台《关于实行全市优抚对象免费乘坐公交的通知》,全市优抚对象持卡免费乘坐市区及各个县(市、区)的公交车。 2、国有景区“通通游”,免费游览狼山、军山、剑山、啬园等国有景区。 3、商家优惠“通通享”,享受近400个商户,涵盖餐饮、商场、超市、洗车、加油等各类专属优惠活动。八一期间,全市再发动不少于1000家商家提供专属优惠。 4、金融服务“通通有”,免费开通手机银行,免除银行卡年费、短信通知费、小额账户管理费等,更可享受军人专属理财、个人创业担保贷款、便捷生活日常缴费等退役军人专属普惠金融服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一条 订立保险合同,应当协商一致,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保险的外,保险合同自愿订立。第十二条 人身保险的投保人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对被保险人应当具有保险利益。 财产保险的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 人身保险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财产保险是以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被保险人是指其财产或者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可以为被保险人。 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第十三条 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保险合同成立。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 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应当载明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合同内容。当事人也可以约定采用其他书面形式载明合同内容。 依法成立的保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对合同的效力约定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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