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暗访是否合法需要视情况而定: 1、一般情况下,暗访是新闻记者为了获得事实真相,隐瞒自己身份,采用秘密的合法手段获取新闻材料的调查方式。它是一种非常规的采访方式和特殊调查手段。 2、如果暗访时在对方不允许的情况下查看了相关的东西,比如偷偷打开对方的电脑查看文件、强行进入对方禁止的区域之类的,那已经超出了暗访的范围,有犯法的嫌疑了。 总之,暗访不能侵犯他人合法权利,比如商业秘密、隐私权、名誉权等等。暗访也要讲究一个程度,“暗”不能转化成“黑”。暗访的对象、范围、地点仍然要在一般公众所能触及到的范围内,而不能采用窃取的方式,取得暗访人想要的信息,否则就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另外,在诉讼中,如果证据取得程序不合法,也不能作为定案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五十四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调取证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证据。 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和查办案件过程中收集的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证据材料,在刑事诉讼中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证据,应当保密。 凡是伪造证据、隐匿证据或者毁灭证据的,无论属于何方,必须受法律追究。 第一百五十二条 采取技术侦查措施,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措施种类、适用对象和期限执行。 侦查人员对采取技术侦查措施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应当保密;对采取技术侦查措施获取的与案件无关的材料,必须及时销毁。 采取技术侦查措施获取的材料,只能用于对犯罪的侦查、起诉和审判,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公安机关依法采取技术侦查措施,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并对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