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母去世独生子女如何继承房产 |
释义 | 父母去世,独生子女继承房产需要申请登记,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 一、继承遗产的需要办理的手续有哪些 继承遗产需要办理的手续有: 1、继承不动产的,当事人携带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遗嘱或生效的法律文书去不动产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2、继承存款的,先去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书或者到法院申请调解书、判决书,然后到储蓄机构办理过户手续。 3、继承股权的,到工商局办理股权变更登记。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14条规定,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 二、遗嘱公证需要哪些材料? 当事人申请办理继承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当事人的身份证件; 2、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3、全部法定继承人的基本情况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 4、其他继承人已经死亡的,应当提交其死亡证明和其全部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 5、继承记名财产的,应当提交财产权属(权利)凭证原件; 6、被继承人生前有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的,应当提交其全部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原件; 7、被继承人生前与配偶有夫妻财产约定的,应当提交书面约定协议; 8、继承人中有放弃继承的,应当提交其作出放弃继承表示的声明书; 9、委托他人代理申办公证的,应当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 10、监护人代理申办公证的,应当提交监护资格证明。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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