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第二次起诉离婚的规定有哪些
释义
    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6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二、法律起诉离婚什么情况下不受理
    无论哪一方提出的离婚,下列情形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1、调解和好,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调解是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调解有三种结果:
    (1)调解后双方当事人和好,原告撤诉,诉讼结束;
    (2)双方当事人达成离婚协议,人民法院按协议制作离婚调解书,调解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婚姻关系自此解除;
    (3)调解无效,应立即进入下一诉讼程序。
    如果调解和好,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2、原告自动撤诉,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3、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包括:
    (1)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
    (2)原告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
    (3)原告或者上诉人未按期交纳案件受理费的。
    (4)原告的法定代理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
    (5)原告的法定代理人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
    三、什么情况下夫妻不能离婚?
    下列情况夫妻不能离婚:
    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2、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3、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
    4、夫妻感情未破裂。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13 21:37: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