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二级残疾证到期又要重新鉴定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 不需要做残疾鉴定。直接拿着到期的残疾证、身份证去残联办理就可以。 但有几点需要注意的事项,详列如下: 1、持证残疾人不方便出行的,可由亲戚带齐所需材料来代办; 2、持证残疾人在外地,暂时无法回来更换的也无需着急,(这里以浙江地区为例)根据浙残联发〔2018〕24号文件规定,期满后持证残疾人需在六个月内提出换领申请,期满免费换领新证,可不重新进行残疾评定。 也就是说,残疾证到期后还有半年使用期限,你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合理安排时间回来换证,但切记别超过六个月,或者需要重新鉴定; 3、2018年9月、10月到期的残疾证,持证残疾人带上所需材料过来更换。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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